
曾在台南地方法院庭長任內審結中石化戴奧辛汙染世紀大案的杭起鶴,包括審理、鑑定等前後花了7年的時間,才把這件社會矚目件案結掉,賠償安南區長期受害居民,備受各界矚目。今年他從台中高分院退休後,重回台南開「心傳法律事務所」,繼續為府城鄉親服務。
杭起鶴有一個武俠小說人物般的名字,他是台中人,從國小至高中都住台中,輔大法律系畢業後曾服志願役,海軍陸戰隊中尉退伍,先考上律師,隔年再考上司法官特考,司法官31期。分發法官之前,他也當過執業律師,後來曾任職雲林、台南及台中地院,台南高分院及台中高分院。他也是府城的女婿,2016年為了照顧年邁老母調回台中地院,一直在台中待到退休。
提起杭起鶴在台南地院擔任民事庭長期間,審結一件備受國人矚目的重大案子,轟動司法界,當時中石化台鹼安順廠長期汙染造成安南區四草、鹿耳、顯宮等三個里飽受戴奧辛毒害,總計有三百多名受害居民提告求償,委託李合法等13名律師,組成律師團來打求償官司。
一般法官接到這種大案,不但頭大,幾乎手也都軟了。杭起鶴回憶審理此案經過,淡淡地說:「全程只有複雜,並不困難」,其中像居民健康受損,其行為及結果之間很難判斷有無因果關係,也因一般訴訟實務所採「相當因果關係」難以適用於中石化案,若仍拘泥於傳統民事訴訟所採舉證優勢原則,讓原告舉證其因戴奧辛曝露與增加罹患疾病之發生率,需達五成以上的舉證優勢,顯然有失公平,思之再三,他決定適度減輕原告舉證之證明度。
於是杭起鶴另想出解決辦法,改採「疫學因果關係」作為賠償被害居民健康依據。他分別囑託台灣流行病學學會、及成功大學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辦理鑑定當地3個里居民血液戴奧辛毒性當量濃度,與其所罹患之第二型糖尿病、周邊動脈疾病、風濕性心臟病、深層血管栓塞及肺栓塞等疾病之因果關係,並據以賠償;其中光是鑑定時間即長達3年半,耗費近700萬元。最後,329獲得賠償1億6800多萬元;案子到二審,已有部分原告等不到確定判決結果,不幸往生了,當時法官判決中石化再增加賠償2300多萬,給297名原告。全案從97年收案,一直到109年終於確定賠償(基本上仍維持台南地院一審判決應賠償的損害金額)。
退休後的杭起鶴原無意再執業律師,但老長官前台南地院院長翁慶珍、老朋友法官退休的執業律師蘇清水等人,得知他退休消息,不斷鼓勵他南下,最後才決定回到曾任職13年的第二個故鄉台南。
(記者葉進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