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恆春墾丁南灣發生漁船擱淺漏油汙染海域事件,屏東縣政府海洋汙染應變團隊已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拉設攔油索圈圍控制汙染;依法可處漁船主三十萬元以上、三千萬元以下罰款。
恆豐什號漁船於十一日晚間六時,自後壁湖漁港出港後,行至南灣一帶海域錨泊作業時,因海象不佳遭浪拍打斷錨導致擱淺,海巡署第八巡防區隨即派遣第十四海巡隊、第六岸巡隊後壁湖安檢所及第一機動巡邏站,共兩艇兩車十六人前往查看。
海巡署第八巡防區說,當時船上僅有船長一人,船體無損壞漏油情事,但因低潮友船無法進行拖船作業,由威鯨救難協會先行接駁船長上岸,等待漲潮時機實施拖船作業,海巡人員則持續監控船隻,十三日上午完成救援。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表示,漁船船體未見破損與漏油情形,僅有少量油料可能在操作過程中外洩,且屬於輕柴油,暫無環境汙染疑慮,擱淺地點對珊瑚礁也無破壞之虞。
不過,屏東縣環保局十三日下午四時許接獲墾管處通報,南灣擱淺船隻恆豐什號漁船,於後壁湖漁港上架處有輕柴油外漏,該船主未採取防制措施,致油汙汙染海面,已違反海洋汙染防治法規定,可處三十萬元以上、三千萬元以下罰款。
屏縣府海洋汙染應變團隊已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拉設攔油索圈圍控制汙染,避免輕柴油汙汙染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