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明定普發現金一萬元。行政院長卓榮泰十七日召開記者會指出,普發現金違反《憲法》與《預算法》相關規定,且歲計賸餘不足,若普發現金需舉債一千零一十四億元。
卓榮泰指出,二0二一至二0二四年課稅收入實徵數超出預算數達一兆八千多億元;其中,二千八百多億元撥給地方政府,近二千億元依法撥入金融監督管理基金、健康福利捐撥入給基金、依房地合一稅撥入基金等三項特種基金。
卓榮泰指出,中央政府可支應的一兆三千九百多億元中,應優先用於還債及減少當年舉債,四年間共增加債務還本一千八百多億元、減少融資調度七千多億元;扣除新式戰機特別預算一百五十億元、疫後特別預算三千七百多億元等新增支出,再加計非稅課收入、歲出差異數約三千三百億元後,累計目前尚可運用餘額約四千四百三十六億元。
卓榮泰指出,立法院刪除撥補台電一千億元,卻增加普發現金一萬元,特別預算規模達五千四百五十億元,屆時將舉債一千零一十四億元,「我正在考慮,這在道德上過不過得去?國家財政應不應該這麼做,是不是該舉債來普發現金?」
他並以去年七月《禁伐補償條例》為例指出,依法增加政府支出時應徵詢行政院意見並找出財源,但在野黨控制的立法院從未履行合法合憲途徑。
立法院擬延會至八月三十一日,卓榮泰公開呼籲立法院排定議程,讓行政院前往說明國家財政實際狀況,盼與立委共同討論「什麼叫做合法合憲」的審查預算;若立院不能用合法合憲的精神審查預算,國家財政紀律將蕩然無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