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繳喪失原籍證明 國台辦批違法濫權 陸委會:依兩岸條例助陸配補證

 

海基會十八日舉行例行記者會,秘書長羅文嘉展示資料。(中央社)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針對陸配補繳喪失原籍證明,大陸國台辦批評民進黨政府「違法濫權」。海基會秘書長羅文嘉十八日強調,中華民國法律規範有清楚的規定,任何人應該要遵守法律,政府做的是協助陸配完成法律程序,並會幫助有困難的案例。

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十六日表示,民進黨政府刻意針對在台已定居落戶多年、甚至長達二十多年的陸配,在早已超過追訴期的情況下,限期要求他們補繳喪失原籍證明,這是典型的違法濫權,與民為敵,已經遭到台灣社會的反對。

海基會十八日下午舉行例行記者會,羅文嘉表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必須放棄對岸戶籍才能取得中華民國戶籍,並且在民國九十三年修法前取得的必須在六個月內完成補證程序。時間雖然過了二十幾年,但是法律條文仍然在,政府的目的是協助這些年來未能依照法律規定完成補證程序的人。

羅文嘉說,從開始實施到六月三十日為止,完成的比例相當高。儘管有非常少數的人最後選擇放棄中華民國國籍,但海基會尊重他們選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補證程序過程中也有碰到特殊的狀況,對於特殊困難的案件,政府也會協助。

羅文嘉表示,兩岸所有協商、對話與交流,都是要確保和爭取台灣更大利益,這就是海基會的工作;如果協商、交流與談判最後讓台灣的權利一步步被侵蝕,這就不是交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