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屯大樓機械停車設備釀事故

北屯區大樓停車場機械停車位造成一名人員死亡,相關使用許可證,都發局勒令停止使用,。(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北屯區大樓停車場七月十九日晚間機械停車位造成一名人員死亡,市府都發局二十一日說明,派員並偕同專業技師現場勘查,該大樓機械停車設備未依規領有使用許可證,都發局勒令停止使用,依規裁罰並限期改善及補領使用許可證。

北屯區大樓停車場機械停車位造成一名人員死亡,相關使用許可證,都發局勒令停止使用,。(記者徐義雄攝)

都發局指出,該建築物領有都發局八五中工建使字第三六九號使用執照,依核准竣工圖說地下設有機械停車設備及地上一層昇降平台,但該機械停車設備未領有使用許可證。

都發局派同仁及機械停車相關安全檢查協會技師配合至現場完成勘查,張貼勒令停止使用告示,後續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及補領使用許可證,經檢查機構及保養廠商重新確認安全無虞後,方能恢復使用。

機械停車自主保養檢查外,每年要定期換證,許可證張貼於設備處所,維護公共安全。

都發局補充,內政部訂定「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此機械停車設備屬該辦法發布實施前的機械停車設備,但仍應依規併同建築法定辦理年度安全檢查取得使用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