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光電板汙染 2案場各罰百萬

本報綜合報導

環境部一日表示,針對嘉南地區風災受損光電板,經現勘後,發現新庄及荷苞嶼有部分清除受損太陽能板及浮具堆置於滯洪池邊坡,且未有防止汙染滲漏設備或措施,兩案場各開罰百萬元,限一週內清除完成。

環境部統計,日前颱風丹娜絲造成南部太陽光電場損壞的光電板約十四點五萬片。

環境部一日會同嘉義縣及台南市環保局,督察嘉義縣新塭、新庄、貴舍、荷苞嶼、公館、溪墘等六個滯洪池、內埔子水庫及台南市恩富立柱式魚電共生場,共計查核八個太陽能光電案場光電設施毀損清除處理進度。

查核結果發現,八個案場光電業者均已動員大批人力、物力清除滯洪池水面受損太陽能板及浮具等廢棄物,因近日南部仍持續豪大雨無法作業,影響清理進度,僅剩零星部分未清除,大部分已移除至案場旁邊或附近暫置區。

然而,新庄及荷苞嶼有部分清除受損太陽能板及浮具堆置於滯洪池邊坡,其貯存地點未保持整潔,且未有防止汙染滲漏設備或措施。彭啟明表示,此兩案場各已開罰一百萬元,後續並將限期一週內完成改善,屆期若未完成改善,將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