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為加速台南災後房屋修繕作業,行政院一日宣布加發現金的誘因,只要在十七日前完成簽約,加碼補助修繕尾款二萬元。
為加速台南災後房屋修繕作業,避免後續重複致災,並提升民眾修繕意願,行政院颱風豪雨雲嘉南災後復原前進指揮所由指揮官陳金德宣布,加發現金誘因。
即日起至十七日屋頂及外牆受損面積達二十平方公尺以上之受災戶,若與前進指揮所媒合之廠商完成簽訂修繕契約書,行政院加碼補助二萬元修繕尾款。
行政院表示,此措施旨在提升修繕效率,協助災民儘速恢復安全居所,落實「迅速復原、民眾優先」政策原則。
針對經濟弱勢戶,因台南市政府已開設善款專戶,陳金德也表示,其房屋修繕作業由南市府統籌辦理,相關修繕費用亦由市府全額負擔,期盼中央地方協力,不讓任何一戶災民在重建路上被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