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總統賴清德一日依法公告《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明定每人普發現金一萬元,並須於十月三十一日前執行完成。立法院日前已完成三讀,行政院未提出覆議後,總統府正式發布總統令,使條例生效。
該特別條例匡列特別預算上限為五千四百五十億元,除普發現金外,條文中未納入撥補台電的相關條款。條例通過後,普發現金政策成為法律明文,確定執行時程與對象。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日前表示,行政院長卓榮泰已就特別條例說明立場,強調尊重立法院通過程序,賴清德也將依法公告。不過,行政院對條文內容仍有憲政疑義,認為部分規定涉有違憲與違法之虞,未來將適時提出釋憲申請。
此次特別條例係因應國際情勢變動與內部民生壓力所制定,政策目標為提升台灣經濟社會與國安韌性,藉由發放現金紓緩物價上漲及全球政經變局對民眾生活所造成之衝擊。該法正式生效後,相關配套與執行作業將由行政部門統籌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