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民役男緩徵條件擬加嚴 劉世芳:預防假僑民真逃兵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內政部預告僑民役男在台居住滿一年需接受徵兵的規定,將修正為一百八十三日,引發反彈。內政部長劉世芳十一日在立法院表示,有人反映修正條文過於嚴苛,預告期滿將邀相關單位再修正,但她強調,修子法是為預防假僑民真逃兵,希望社會支持。

劉世芳指出,內政部預告修正有關役男緩徵規定的子法,是為了預防「假僑民真逃兵」,除刪除回台投資一千萬元就能免徵的規定外,也比照衛福部的健保辦法,將僑民役男居住期限屆滿一年的徵兵處理原則,修正為一百八十三日,也就是半年。

另外,預告修正的草案增訂,僑民役男自僑居地返國翌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須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自僑居地返回國內的證明文件。劉世芳說,在處理過程中,發現免兵役的僑民,事實上並沒有居住在僑居地。

劉世芳並表示,不管是僑委會或內政部,都有收到相關人士反映這項修正條文是否過於嚴苛,子法預告期滿後,會邀僑委會、外交部再修正,聽聽大家的意見。但她重申,修正子法是為預防假僑民真逃兵,希望社會大眾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