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於一0六年起辦理公開展覽,一0七年至一一0年全縣十九處都市計畫案陸續報送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其中針對指標性案件「變更羅東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歷經九次專案小組,終於今年八月十二日審議通過。
縣府建設處十九日在縣務會議中指出,羅東案檢討區內公共設施用地十點八八公頃,其中八點一三公頃採市地重劃方式,地主發回百分之五十五土地,取得二點三六公頃公園綠地、零點0六公頃道路用地;除羅東案外,「變更冬山(順安地區)都市計畫案」也審議通過,縣府後續將辦理公開展覽等作業,再報送內政部核定並公告實施。
至於羅東案取得總面積二點三六公頃的公園綠地,面積比羅東鎮公正國小還大,可開闢完整通學或人本步道、綠地,也節省徵收費用約三十八億元。
代理縣長林茂盛表示,縣府重視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長久以來財產權遭限制的議題,十九處檢討案經公告實施有三案,加上此次通過有二案,後續會督促建設處、地政處等單位積極配合內政部都委會結果補正,以維護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