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有關立法院三讀通過軍人待遇條例以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兩項法案,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二十二日表示,行政院當天已經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同時,行政院並援引三十五年前國民黨主政時的做法,強調這是按照憲法程序尋求憲政救濟。
李慧芝表示,政府對於照顧國軍、提升軍人待遇不遺餘力,今年四月已調增各官階官士兵的志願役勤務加給,而立法院以這兩項法案增加政府支出,不只違反憲法權力分立跟責任政治。
同時,短時間內二度加薪,還將造成軍警文職併用的機關,薪資結構的失衡,對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制度也會出現不合理的差別待遇;李慧芝說,行政院二十二日已經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
李慧芝指出,三十五年前以國民黨為多數的立法院,也曾作出決議,要求行政院「在本(七十九)年度再加發半個月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以激勵士氣,其預算再行追加」,同為國民黨的行政院李煥前院長在一九九0年二月十日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
李慧芝說明,最終大法官做出第二六四號解釋,明白指出立法院的決議是「就預算案為增加支出之提議」,違反憲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因此認定與憲法規定牴觸,宣告違憲。行政院在三十五年後也面臨相同的困境,因此按照憲法程序尋求憲政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