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投開票所傳三起撕票 警方依違反公投法法辦

新店區卻發生二起撕毀公投票及一起撕毀罷免票事故。(讀者提供)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今(23)日是全國公投核三廠繼續運轉與否?以及立法委員羅明才罷免案,各地投票情形正常進行,然而新店區卻發生二起撕毀公投票及一起撕毀罷免票事故。

上午11時15分於新店區寶中路65巷59號(2254號投開票所),民眾劉女(84歲)因蓋錯公投票,一時緊張將其公投票撕毀,經投開票所選務人員發現通報警方處置。經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要求警衛人員協助,立即通知選監委員於11時30分到場認定。依公投法第44條製作劉民筆錄後,移請新北市選舉委員會裁罰,劉民自行離去。

中午12時37分,在新北市新店區粗坑里12鄰花園五路(2371號投開票所),民眾陳女(52歲)於投票時發現多領一張票,因一時緊張不知如何處理,直接在圈票處內撕毀公投票,經投開票所選務人員發現通報警方處置。

現場經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要求警衛人員協助,立即通知選監委員於13時10分到場認定,依公投法第44條製作陳民筆錄後,移請新北市選舉委員會裁罰,陳民自行離去。

另外11時45分於新北市新店區安和路三段100號新和國小(2292號投開票所) ,民眾吳女(75歲)因誤蓋罷免票欲向管理員索取新票未果,而將罷免票撕毀,經投開票所選務人員發現通報警方處置。經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要求警衛人員協助,立即通知選監委員於12時20分到場認定。本案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0條10項規定由選監委員製作吳女筆錄後,移請新北市選舉委員會裁罰;另吳女製作筆錄後自行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