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平區王先生問:聽說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規定,汽車在右轉彎時,一律要在路口之前就要變道到最右側車道之後,才能右轉,否則如果被右側車道的直行車撞到的話,就會有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的過失。但我遇到一個困擾,就是行經同時有快慢車道的交岔路口時,在路口處碰到的快慢車道的分隔線,如果是白色虛線,這樣我開車就可以很放心的由快車道跨越白色虛線到慢車道才右轉。但有些路口處的快慢車道分隔線畫的是白色實線而不是虛線,這樣我就會變得很並猶豫,不知道是否可以由快車道跨越白色實線到慢車道以後才右轉,還是必須由外側快車道上右轉?
答: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車輛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王先生提到交岔路口處的白色實線是否可以跨越,確實是一個困擾人的問題。
有許多交岔路口處快慢車道分隔線並沒有畫設為虛線,而是畫設為白色實線。參酌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的規定:一、白實線設於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快慢車道或指示路面範圍;設於路口者,作為停止線;設於路側者,作為車輛停放線;設於同向分隔島兩側者,用以分隔同向車流。二、雙白實線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同向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三、白虛線與白實線並列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同向車道,白實線側禁止變換車道或跨越。
由上揭規定可知,當白色實線作為快慢車道分隔線時,法規並無禁止變換車道或有不得跨越的規定;其禁止跨越的情形,只有在「雙白實線」及「白色實線與白色虛線」搭配的情形下,才有禁止變換車道或跨越的問題,因此,推定交岔路口處的白色實線是可以供汽車右轉時跨越或變換車道的;不過,這只是筆者個人的見解,仍有賴道路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做最終的認定。
(作者∕蔡直青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