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林縣前麥寮鄉長蔡長昆任職期間,涉嫌向德國達德集團以創維公司名義開發離岸風電勒索三百二十萬元,雲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偵結起訴,廿六日雲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月,褫奪公權四年。白手套友人陳英南恐嚇得利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六月,可易科罰金,緩刑二年。全案可上訴。
雲地院判決指出,創維公司開發離岸陸域風電工程利益龐大,引發覬覦且影響居民致陸續遭受抗爭,地方人士、民意代表變相要求達德集團支付地方回饋、索討承攬下包工程施作之利益。蔡長昆時任鄉長為謀私利,竟利用職務發文創維停工,甚以鄉長替鄉民爭取回饋等為名,發動抗爭
達德集團時任董事長王雲怡擔心風機工程如停工一個月、成本損害逾四千三百萬元,於是委託時任雲林縣議會議長的沈宗隆邀集蔡等人見面解決,並以一支風機四十萬元,在麥寮設八支共三百二十萬元,輾轉由白手套鍾慶郎支付蔡長昆。
雲地院指出,蔡長昆偵審時坦承犯行,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另陳英南也坦承犯行,蔡長昆勒索財物罪處五年六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四年;陳英南恐嚇得利未遂罪,處六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