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考試院院會二十八日通過,民國一一四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民航人員及原住民族考試,共增列需用名額六十八名,包括外交特考三等考試增列十名、民航特考增列二名、原住民族特考增列五十六名。
考試院表示,上述三項考試原公告需用名額為二百三十三名,因用人機關外交部、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原住民族委員會仍有用人需求,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再次提報缺額,增列需用名額六十八名。
其中,包括外交特考三等考試增列十名、民航特考增列二名、原住民族特考增列五十六名(三等考試二十八名、四等考試二十名、五等考試八名)。
考試院說,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這三項考試需用名額總計三百零一名,其中外交特考六十名(三等考試五十六名、四等考試四名)、民航特考四十六名、原住民族特考一百九十五名(三等考試九十四名、四等考試八十六名、五等考試十五名)。
考試院指出,這三項考試將於一一四年九月六日週六起舉行,有關用人機關增列需用名額情形,可以至考選部官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