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申請9/5起分批進貨

記者楊文琳∕台中報導

台中市新光三越二月十三日發生氣爆後,分三階段建物搶險與整建修復,目前已進入第三階段「整體整建修復至可供使用計畫」。因修復進度超前,業者已提送「整體整建修復至可供使用計畫書」,申請將工期變更至九月,都發局同意備查,預計九月五日起依計畫進行分樓層分批進貨及相關管制作業。

都發局說明,目前新光三越正依據「整體整建修復至可供使用計畫書」進行各項修繕。其中,因應櫃位調整所提出的建築物變更使用及室內裝修樓層申請,將由建築師依法簽證並申請竣工勘驗,後續經審查機構勘驗符合規定後,都發局才核發變更使用許可及室內裝修許可證。所有修繕項目(包含外牆、結構、升降機、消防、瓦斯、水電、空調等)及申請建築許可部分,均須經專業技師及第三方公正單位簽證確認,再由都發局委託第四方單位及消防局辦理分層勘驗;待全部樓層勘驗完成後,業者將能正式向都發局提出「建築物恢復使用」申請。

都發局長李正偉表示,新光三越提出的進貨計畫載明相關法令規範及專業技師審查意見,包含進出管制、貨物搬運方式、車行動線、安全措施、緊急應變組織及時程規劃等。都發局原則備查,業者後續需確實依計畫執行,並注意公共安全與各項安全管制措施。此外,各批次進貨於進貨前、後皆須分別函報都發局知悉。

李正偉強調,該建築物恢復使用會以公共安全、消費者安全等為最高原則。新光三越須待整棟修復完工並符合所有法定程序後,方可申請恢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