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溫姓男子酒醉搭UBER睡著不付錢,林姓警員到場處理時,遭溫飆罵三字經、五字經,台中地檢署依侮辱公務員、公然侮辱罪嫌起訴;法院一審以林員維護秩序職務完成後才被罵,溫無貶損人格判他無罪,二審則認為,溫用詞使人難堪,林無容忍義務,撤銷改依公然侮物罪判罰金六千元,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溫男去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清晨六時多搭UBER睡著,司機報案後第五分局林姓女警到場處理,溫一時氣憤竟罵「你他X,XX啦」,經林員告誡後,溫又繼續飆罵三字經、「垃圾」等語,涉嫌侮辱公務員罪、公然侮辱罪。
二審認為,溫男所為已該當公然侮辱,至於他口出粗鄙髒話,不論是否個人口頭禪、發語詞,或只是使用髒話來表達一時不滿情緒,都與素不相識的林員無關,林也沒有容忍他粗鄙的義務,撤銷改依公然侮辱罪判溫罰金六千元,得易服勞役。另侮辱公務員部分,二審維持一審見解,也認為不該當其要件,該部分不另為無罪諭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