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財政部新會期優先法案出爐,擬修正《貨物稅條例》、《使用牌照稅法》,延長電動車免徵貨物稅及牌照稅實施期間五年,至二0三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預估每年減稅利益達九十六億元。
有別於過往延長免徵措施通常以四年為基準,財政部表示,為配合二0三0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減量目標,使整體政策方向一致,此次規劃延長五年至二0三0年底。目前相關修正草案均已送赴行政院審議,待行政院會拍板。
財政部說明,為推動節能減碳,鼓勵民眾使用低汙染車輛,以利電動車輛相關產業發展,達成政府運具電動化階段性目標,實現二0五0淨零排放,擬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
同時,財政部研擬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明定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車輛並完成登記者,免徵該車輛貨物稅,實施期間同樣延長至二0三0年底。但電動小客車免徵金額仍以完稅價格一百四十萬元計算稅額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