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移工又跳警車脫逃 判2月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南市警方八月查獲外籍移工群聚吸毒,同日下午將逃逸陳姓越籍移工押解至移民署台南市專勤隊收容時,不料陳卻趁隙掙脫束帶從警車車窗脫逃。警方獲報立即展開追捕,經十二日將之查辦到案並移送法辦,案經台南地院審理,依脫逃罪判刑有期徒刑二月。

越南籍的陳姓移工原為新北某模型製造廠依法申請入境外籍移工,自原雇主處逃逸後,一路南飄至南部地區,截至一一三年五月居留期滿仍未出境,滯留台灣非打工一年餘。今年八月間,警方發現某音樂會館時有外籍人士出入、吸食毒品,八月十日凌晨持搜索票前往查緝,當場查獲陳男。

警方立即以束帶戒護,並於同日訊後下午一時許將之解送善化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台南市專勤隊收容,不料陳男卻在押解途中掙脫束帶,從車窗翻出脫逃。警方立即循線追捕,同年月廿二日將其查捕到案,訊後也立即將其移送南檢偵辦。

陳姓移工於警詢及偵查中均坦承不諱,根據其居留資料、現場跡證、員警執誤報告等資料,與其自白事實相符。檢方認其涉嫌脫逃罪,訊後也向台南地院聲請簡易判決。

台南地院審酌陳自原雇主處逃逸,為警方查獲後,於警方逮捕期間還趁隙逃逸,對我國治安存有潛藏性危險,且損及國家公權力行使。考量其犯罪動機、目的及手段,犯後坦承態度等情狀,依脫逃罪判處有期徒刑二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