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陸瓊娟、王正平∕高雄報導
高雄旗山、內門交界的馬頭山,年初遭非法棄置二千八百多公噸廢鋁渣及其他事業廢棄物。橋頭地檢署起訴七名載運廢土的司機,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估清運費恐逾五千萬元,但七名司機恐無資力負擔,因市府也是棄置點的地主之一,未來清運費恐全民埋單。
公民團體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控訴馬頭山廢棄物含重金屬濫倒案擺爛不清理。對此,環保局十七日嚴正澄清,強調要求行為人限期清理廢棄物,逾期將代履行並求償,絕不讓全民承擔。
今年一月四至九日間,陳姓、閻姓、張姓、林姓等七名載運廢土的司機,在通緝犯錢姓男子引導下,至少三度駕駛大型曳引車及半拖車,將鋁渣、廢塑膠與營建混合物等事業廢棄物運至旗山區北勢段國有道路土地棄置;事後還以挖土機掩埋,並以灑水車沖洗地面,企圖掩飾痕跡。
環保局稽查發現,現場除鋁渣外,還夾帶廢電線、帆布、橡膠製品、保麗龍顆粒、裝潢板及玻璃粉末等。由於鋁渣遇水會釋出甲烷與氨氣,恐危害呼吸系統,對人體與生態均具高度威脅;且馬頭山為自然保育區,亦為保育類野生動物棲息地,附近湖泊水質已變色,環境遭受嚴重破壞
橋檢於陳姓被告手機中,查獲加入LINE群組「大柒俱樂部」,內多有廢棄物載運照片,其中有人將混有廢棄物的土稱為「菜土」,並透露「菜土」價格較高;且陳姓被告與閻姓被告兩人曾互傳廢棄物照片與證件資料,透過群組接獲載運工作,並頻繁聯繫棄置事宜。
橋檢認定,七名被告行為已涉犯《廢棄物清理法》,林姓被告另涉「幫助犯」,其餘人等因有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依共同正犯論處。檢方表示,被告交保後仍與共犯串證、持續再犯,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