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台南某科技公司因滯欠營利事業所得稅、罰鍰等共六八二萬餘,案經主管機關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執行人員追查發現,蔡姓前負責人領取原屬於公司的不動產拍賣剩餘款四七二萬餘、未返還公司,還將公司動產出售價金匯入家人個人帳戶。十七日將蔡拘提到案,向台南地院聲請管收獲准。
據了解,該科技公司現處於歇業狀態,該公司分別滯欠一一一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罰鍰,一0九至一一二年使用牌照稅及一一二年使用牌照稅罰鍰、一一二年全民健康保險費、勞動基準法罰鍰、高速公路通行費等,共計欠下六八二萬七八六一元,案經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等移送強制執行。
執行人員調查,六十八歲的蔡男自一0八年起至一一二年間擔任該公司負責人,其於任內領取應歸屬於公司不動產拍賣剩餘款項四七二萬餘元,後續未返還公司,另還將公司動產出售價金匯入家屬名下私人帳戶,十七日中午循線將蔡拘提到案。
台南分署執行官訊後認蔡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且顯有逃匿之虞,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等,符合管收是由。訊後將蔡移送台南地院聲請管收,同日晚間經法官開庭審理後裁准,立即解送管收所收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