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促黨3幹部當共諜 判刑定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中華統一促進黨副秘書長溫瓏為在中國經商順利,遭中共官員吸收後返台,夥同退役軍官朱新瑜、江瓊麟為中共發展組織。全案經最高法院於十八日駁回上訴,溫瓏、朱新瑜、江瓊麟三人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分別判處十月、六月及一年有期徒刑定讞。

溫瓏為中正預校肄業,擔任統促黨副秘書長;朱新瑜為退役海軍上尉,與溫瓏為中正預校同學,並擔任統促黨世忠黨部主委;江瓊麟則為退役空軍少校,同為統促黨員。判決指出,溫瓏為求在中國經商一切順利,遭中國珠海市台辦及政治部聯絡局官員吸收並接受招待,返台開始接觸現役及退役軍官。

在高雄高分院審理期間,溫瓏與朱新瑜坦承犯行,但江瓊麟矢口否認。法院最終認定,三人均觸犯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