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因於民國一一一年八月至九月間,公開指稱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前衛福部長陳時中在BNT疫苗採購過程中「A了一億美金」,遭兩人提告誹謗。台北地方法院於二十四日宣判,吳子嘉所犯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六月、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有期徒刑四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八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此案起因於吳子嘉在其經營的YouTube節目「董事長開講」及電視台直播節目中,多次發表指控蘇貞昌、陳時中透過疫苗採購貪汙的言論。吳子嘉具體指控內容包括「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A了一億美元」、「合約變成封存三十年不准看」、「白白貪汙的將近三十億台幣」等語。他還稱陳時中在BNT疫苗採購過程中,有立法委員吳秉叡、信東製藥公司介入,衛福部因此匯出定金五千萬美金,並稱疫苗採購價格與實際上有總計一億美元的價差。
蘇貞昌與陳時中認為吳子嘉散播不實言論且惡意捏造,對其提起刑事告訴。台北地檢署偵查後發現,吳子嘉唯一的消息來源僅是傳聞,未經查證義務。檢方查出,香港雅各臣公司與衛福部間的洽談終止日期早於東洋公司,並非因香港雅各臣公司介入而導致東洋公司無法與衛福部成立疫苗採購契約。且衛福部並未透過香港雅各臣公司與BNT成立任何疫苗採購合約,更無因此產生一億美元價差。檢方因此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吳子嘉。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吳子嘉行為成立誹謗罪與散布文字誹謗罪。另民事賠償部分,陳時中與蘇貞昌各向吳子嘉求償一千萬元。一審法院認定吳子嘉言論不實且未經查證,判決吳子嘉應賠償陳時中三百萬元,上訴二審後改判賠二百萬元。至於蘇貞昌部分,一審判決吳子嘉應賠償九十萬元,案件目前仍在二審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