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九月二十六日有網友在網路社群上傳一段行車紀錄影像,一輛機車於二十五日下午二時多沿宜蘭市文化路往新月廣場方向行駛,至復興路二段路口時遇公車闖紅燈險釀交通事故,經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查證確有上情,已通知該車司機到案說明釐清。
一名網友在「宜蘭知識+」臉書社群PO文,九月二十五日下午二時五十五分左右,葛瑪蘭客運市區巴士七七一公車在宜蘭市復興路及文化路路口,未依號誌停等紅燈、未減速穿越,他的機車綠燈直行,急煞才未釀成意外!該路口為復興國中重要道路,還好不是上下課時間,否則後果不堪設想;司機行為引起網友抨擊,警方也表示關切。
宜蘭警分局調閱路口監視器查證確有上情,已通知該車吳姓司機到案說明;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三條第一項規定處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同時呼籲駕駛車輛應遵守號誌管制、指示。
客運業者表示道歉,將加強員工教育;吳姓駕駛則稱因太陽逆光未看到紅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