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檢警「反詐騙宣導」 台中80歲老翁遭騙走4700萬元

刑事局呼籲,民眾接獲可疑來電,自稱檢警或法官等,切勿輕信,電話或視訊做筆錄就是詐騙,沒有任何例外。(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假檢警詐騙又有變招,詐團為取信被害人,佯裝假檢警後還對詐騙對象進行「反詐騙宣導」,稱如果有人要你視訊或電話做筆錄,就一定是詐騙,台中的八十歲李姓老翁因此信以為真,甚至感謝對方「破例」替他電話製作筆錄,因此被騙走現金加房屋貸款共計四千七百萬元,直至遠在美國的家人獲悉此事,才知遇詐。

刑事警察局表示,居住台中一處豪宅的李姓老翁,今年五月遭遇假冒公務機關詐騙,詐團自稱是屏東縣潮州分局張姓員警,以老翁在台灣銀行潮州分行的戶頭,有不法資金進出情形,須將老翁送辦,傳喚老翁即刻前往潮州分局到案說明。

甚至詐團還對老翁進行「反詐騙宣導」,告訴老翁「如有詐騙集團佯稱要你視訊或電話做筆錄,就一定是詐騙,做筆錄一定要到警察機關現場才是真的」。語畢要求老翁立即前往潮州分局做筆錄,老翁因此誤信對方為「真警察」,但表示自己獨居行動不便,無法立即前往屏東縣。

詐團以嚴厲的語氣要求老翁需在當天前往,否則將直接移送,在老翁苦苦哀求下,假員警「態度軟化」,表示「看在你年事已高、行動不便,雖然按規定不能電話做筆錄,但我們為您破例一次」,接下來用「電話做筆錄」方式,引導老翁因涉刑事案件,須代管財產,要求老翁轉出帳戶頭內三千七百萬餘元。

詐團見老翁獨居無助,得寸進尺,再度假冒檢察官身分致電,要求李翁將名下不動產作抵押。李翁深信「為他反詐騙宣導又對他破例禮遇的公務機關」,將清水區的透天厝進行質押貸款,所得一千餘萬元再交給詐團監管,直到與定居美國的女兒通話後,才驚覺遭詐,前往報案。

刑事局分析,此類假冒公務機關詐騙手法,通常會先假稱被害人的個人資料或證件遭冒用,利用受害人恐慌心理,假冒戶政事務所、警察局、地檢署等機關人員,以視訊、電話筆錄等方式施壓,要求提供財產證明或交付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