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負責總統府維安的前憲指部士官賴重宇、黎育爾、林裕凱及前國防部士兵陳文豪,因涉嫌收受新台幣二十六萬元至六十六萬元不等酬勞,將軍中機密資料洩漏給大陸情治單位,二審判處五年十月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高院日前認定四人仍有逃亡之虞,裁定自十月二日起延長羈押二個月。
高院裁定指出,四名被告於八月二日羈押期限屆滿,法院已於九月二十三日、二十四日就應否延長羈押進行訊問,並聽取檢察官及辯護人意見。其中林裕凱的辯護人主張,林已無與中國大陸情資人員聯繫方式,沒有接受資金資助逃亡的可能,請求法院不予延押。
然而,高院審理後認為,四人於二審均坦承犯行,僅就量刑部分提起上訴。二審於八月十四日宣判,除黎育爾改判應執行有期徒刑六年七月外,其餘被告維持原判刑度:賴重宇七年、林裕凱五年十月、陳文豪六年五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