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為抑制炒房,政府推行房屋稅2.0(囤房稅)新制,稅率大幅提高,民眾叫苦連天,議會三十日召開「房屋稅徵收率修正實施後徵收情形與影響」專案報告,多達三十餘位議員連署提案建議修改《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經充分討論,議會做出決議,建議稅率不應全國一致,多屋房屋價格低於豪宅者應適度調降。
財稅局報告,房屋稅2.0鎖定住家用非自住房屋採差別稅率,約有九千七百人持有四戶以上多屋族,一一四年預算數為六十八點九億元,實際徵收七十三點八億元。有五點二萬戶原適用自住稅率,因增設戶籍要件而受影響,改按非自住稅率,和一一三年相比,稅收增加八點二億元。財稅局評估,因政府打房,預估包括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合計將減少四點七億元,而目前仍有五點二萬戶無法設籍。
民眾反映,因單身子女就學、工作、同性婚姻、農漁保或稅捐減免等因素無法戶籍登記,非屬囤房卻加稅,財稅局說將向中央反映,建議中央朝固定稅率百分之二方向。
蔡育輝並提案修正房屋稅第三條,包括議長邱莉莉等多達三十四名議員連署,希望修正將現有兩戶以內的百分之三點二調降為百分之二,三至四戶從百分之三點八改為百分之二點二,五至六戶從百分之四點二降為二點四,七戶以上從四點八降為二點八。
蔡育輝說,包括舊屋新屋、房屋價值等問題,導致民眾得負擔高稅率;穎艾達利更批評條例未周全,稅率未精算,先上路再修正,「國民不是用來做白老鼠!」並出現法規矛盾問題。陳昆和、沈家鳳、鄭佳欣等人,有的批「假平等」錯誤政策,一般戶怎和有錢人相比,風災戶也應放寬等。
會中決議,房屋稅率不宜全國一致,因各縣市購置成本不一,應視各縣市產業而定,且若建商稅率調高,之後也將轉嫁購買戶,對非自願無法設籍者也應調降,鼓勵多屋族出售或出租房屋,建議適用較優惠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