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不足10人 3大法官聲明:評議違法 將不參與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司法院憲法法庭因大法官人數僅存八名,引發內部重大程序爭議。大法官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於八日發表聯合聲明,指現行人數未達《憲法訴訟法》規定的十人法定門檻,任何評議均屬違法,三人基於憲法忠誠義務,將不參與違法評議與判決。

對此,民眾黨團表示,當務之急應建請賴總統提名適格適任之大法官人選,才能促成憲法法庭合法運作、維護人民權益,穩固自由民主的憲政秩序。

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在共同聲明措辭嚴正地指出,大法官負有憲法忠誠義務,必須恪遵憲法、守護憲法秩序,不得自外於憲法,更不應以違憲方式自我擴權。現行有效的《憲法訴訟法》是立法院基於憲法明文授權所制定,大法官有義務遵守,無權恣意決定不適用。

聲明也引述《憲法訴訟法》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明確指出大法官審理、評議已受理案件的合法組織門檻為十人。基於此項規定,三位大法官認定,目前僅有八名大法官的憲法法庭組織本身即不合法,其所為的任何評議自然也屬違法。

三人也表明將不參與任何在此狀態下的案件違法評議與判決,避免引發憲政爭議。

據悉,這場爭議的核心在於,現有八名大法官對憲法法庭是否能繼續行使職權存在兩派截然不同的見解,此舉讓大法官內部的嚴重分歧浮上檯面,並使憲法法庭能否繼續審理已受理的總預算案等案件,陷入更深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