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種光電惹議 卓揆踩煞車

 

行政院長卓榮泰(中)十四日表示,政府長期監測設置光電板的水庫,水質沒受影響。圖左為經濟部長龔明鑫、圖右為環境部長彭啓明。(中央社)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烏山頭、鳳山等水庫設光電板引發爭議,行政院長卓榮泰十四日在立院表示,政府長期監測設置光電板的水庫,水質沒受影響,但未來處理水質問題時,若能力未及,政府就不開發,除非技術完全掌控。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質詢表示,光電破壞好山好水、亂象浮現且因時空背景關係,許多光電案場都不需做環評,大家趁不需要環評的時候全部送件了。柯志恩指出,能源署稱在光電計畫中,二0三五年達三十五點零二GW,換算需要四點四萬公頃土地,相當於一千六百九十二座大安森林公園,找不到土地就找海邊、滯洪池、水庫,但水庫連水保法都不能開發,為何可以種電?

環境部長彭啟明答詢,光電要有一定的面積及一定GW(百萬瓩)才需要環評,全世界都一樣,且台灣還比日本嚴格,台灣光電占台灣土地面積百分之零點四一,其中台南占比較高,接近兩百公頃。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指出,除烏山頭水庫、鳳山水庫,包含鹽水埤水庫、金湖水庫、內埔子水庫、阿公店水庫等也都有光電板,民進黨在官網的闢謠專區澄清說烏山頭光電板沒有毒,不會汙染飲用水,但他要問政府是否繼續推進在水庫設置光電板,還是下令禁止。

卓榮泰回應指出,發展多元綠能是政府重大政策,目前水庫設置的光電板,政府長期監測,水質沒有受影響,但政府未來處理光電板及水質問題,若是能力未及,政府就不開發,除非對技術、安全監測方面能完全掌控。

黃國昌詢問若是針對國家風景區、脆弱敏感地區,設置一定面積以上光電板是否需要環評。卓榮泰則說,脆弱地區、風景區都需要政府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