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虐哭鬧9月娃 狠心父母確定入獄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蔡姓男子和張姓妻子去年不滿九個月大的女兒哭鬧,竟分別多次毆打及用力搖晃女兒的頭部,導致女嬰腦硬膜下出血、翻白眼,開顱手術救治;二審台中高分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將這對狠心父母各處一年十月、一年三月徒刑;最高法院維持原判定讞。

判決指出,二十二歲蔡男情緒控管不佳,去年五月十日晚間七時許,在台中市住處內不滿九個月大的小女兒哭鬧,徒手毆打雙腿二下;又於五月十二日凌晨,因小女兒想睡覺而哭鬧,徒手以全力毆打後腦勺二下、臉部一下、手掌一下、大腿四下,造成多處瘀傷,打得遍體麟傷。

張女也於去年五月初毆打女兒頭部一下,五月十二日下午又毆打女兒臉部一下,並劇烈前後搖晃女嬰頭部四下,而同日丈夫也毆打女兒頭部,導致女嬰意識模糊,右側硬腦膜下出血、臉部與四肢多處瘀傷、頭部有受虐性腦傷。

旅館人員證稱曾目睹蔡反掌毆打女童,當天原本十一時就要退房,二人不斷到櫃檯支付延長時間費用,下午三時見張女到櫃檯時,懷中女嬰已經翻白眼。

蔡男施虐二名女兒的罪行,今年七月已被最高法院各判一年六月、四月徒刑定讞,其中四月得易科罰金。蔡妻張女的部分,二審維持一審一年三月徒刑,最高法院日前亦駁回張女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