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能弊案 鄭亦麟等3人延押禁見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涉嫌於任內收受太陽能大廠泓德能源及東煒建設逾新台幣二百萬元賄賂,並藉職權向台電施壓爭取饋電容量。檢調於今年八月間發動搜索約談,台北地檢署依不違背職務行收賄等罪聲押鄭亦麟、東煒建設創辦人陳健盛與其子陳冠滔獲准。因羈押期限將屆,北檢聲請延押,台北地院於十月二十二日裁定三人延長羈押禁見二個月。

全案起源於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接獲情資,懷疑鄭亦麟在副執行長任內,利用親友帳戶以「顧問費」名義收受東煒建設與泓德能源賄款,並向台電不當施壓饋電容量分配。檢方於今年八月二十五日指揮調查人員搜索九名被告住居所、辦公室及二家公司共二十二處,約談鄭亦麟及其父母、友人徐子敬、泓德能源總經理周仕昌、東煒建設陳健盛與陳冠滔父子等十四人到案說明。

檢調偵辦過程中,於鄭亦麟住處未查獲其手機,後於大樓附近尋獲一支遭棄置手機,經查證為鄭亦麟所有,懷疑其臨時丟出窗外意圖滅證,目前已查扣並嘗試還原資料。此外,據了解鄭亦麟曾於偵訊時向辦案人員表示「知道我背後是誰嗎?」,檢調據此懷疑案情可能涉及其他共犯或藏鏡人,正持續擴大追查是否有人利用行政權力為其不當撐腰。

由於全案仍在偵辦階段,但是羈押期限將屆,台北地院於十月二十二日開庭提訊在押三人後,認定鄭亦麟、陳健盛、陳冠滔涉嫌重罪,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裁定自即日起延長羈押禁見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