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二十三日舉行公聽會,討論停砍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金等修法草案;專家學者意見分歧、言詞交鋒。教育部指出,若停止退休所得替代率逐年降低,教育人員部分退撫基金用罄年度將再提前三至四年。
國民黨立院黨團及立委翁曉玲等人提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修正草案,包括退休所得替代率自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起不再調降,或於一一四年後不再調降;並主張審定退休所得應隨在職人員調薪重新計算,或依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調整。
東吳大學法學院專任客座教授董保城表示,停砍公教退休金讓制度回歸憲法秩序與社會信賴原則,國家財政再緊也不該犧牲教育經費,包括教育人員待遇與退休保障。
台北市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李惠蘭要求,應停止逐年遞減百分之一點五退休金,政府更應依法撥補退撫基金金額,並承擔雇主責任挹注資金。
台灣青年世代共好協會理事長張育萌指出,若終止所得替代率逐年調降,將影響退撫基金永續性與世代公平。但政府仍應依精算報告補足撥補金額,以確保基金長期穩定。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則建議政府推動救助型基礎年金,滿六十五歲(原住民五十五歲)者,若各項社會給付合計未達八千一百一十元,應由國家補足差額。
教育部指出,若提前停止替代率調降,未來五十年退撫經費挹注基金收入將減少約一千六百五十二億元,教育人員部分退撫基金用罄年度將再提前三至四年,影響達成三十年財務安全目標。
銓敘部建議,不宜採行停止所得替代率逐年下降規定。退撫司長鄭淑芬表示,期望制度能長久維持,並持續爭取十年撥補方案完成後進入第二階段撥補,確保基金永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