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醫喋血案 林光宇改判二年十月

 林光宇(右)昨天聆判後說,他無殺人意思,會和律師研議上訴,對同仁所造成傷害,真的很抱歉。 (記者葉進耀攝)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成大醫院體循師林光宇一0七年間在開刀房持蝴蝶刀刺殺陳姓女護理師被依違反醫療法判刑一年。上訴二審,法官認為林確有殺人犯意,十日改以殺人未遂罪判刑兩年十個月,有關林主張職場霸凌一事,經調查,難認有據,全案可上訴。
 林光宇聽完判決後表示,他沒有殺人意思,純粹要教訓對方而已,他對判決很失望,會和律師研議提上訴,對同仁所造成的傷害,真的很抱歉。
 林光宇現已復職,在成醫斗六分院從事行政工作。成大醫院昨天得知判決結果,表示尊重並持續以建構「友善職場」為目標,廣納各方意見、聆聽員工心聲,並做檢討與精進,全體員工發揮團隊合作,共同守護病人健康。至於林光宇工作內容方面,仍維持其職務性質為工作壓力較輕之醫事行政業務,不因判決而有所變化。 相信林在經歷本事件後,自省自新,負起法律責任之餘,更自我惕勵成長而重新出發。
 台南高分院發言人吳勇輝指出,林光宇具有醫療專業背景,自然知悉持該銳利並質地堅硬、不易斷裂之蝴蝶刀,朝人體胸、腹重要部位猛刺七刀,足以刺穿胸腹壁而重創其內器官運作而危及生命,經在場人阻止,仍未罷手,均足徵被告持刀下手之凶狠,合議庭認定林具有殺人故意,原審僅認定其成立傷害罪,即有不當,應由法院予以撤銷改判其殺人未遂罪。至於林主張職場霸凌一事,經調查結果發現純屬林個人臆測,而查無實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