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破獲假詐騙投資案 檢具體求刑14年6月併科罰金5,646萬元

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蕭博騰檢察官指揮桃園市警察局蘆竹分局及臺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偵辦被告九十一年次的范姓男子(涉嫌假冒知名建設公司董事之子詐欺取財案,業經偵查終結,行使偽造私文書、洗錢等罪嫌,於十一日提起公訴移審,並考量被告正值壯年,不循合法途徑獲取財物,高達新臺幣五千六百三十九萬餘元,造成被害人受害甚深,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建請法院從重量處被告應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六月,併科五千六百四十六萬元之罰金,並聲請沒收其犯罪所得。於十二日法院審理後裁定被告一百二十萬元具保,然因具保無著改以羈押。

地檢署指出,被告自民國一一二年十一月間起,以假冒知名建設董事之子,並偽造帳戶餘額高達十一億七千三百萬元存款截圖,另以自稱投資比特幣及美國股市獲利,或佯稱其為AI晶片供應商及知名電腦公司董事等手法,對外佯裝為極具資力之人,誘使被害人等陷於錯誤後,再對被害人等施以需繳納建案工程款、加碼投資比特幣、可出售AI晶片等詐術,共計詐得五千三百三十九萬餘元,被告再將詐得之款項用以購買麥拉倫跑車、黃金條塊及名錶等財物,藉以隱匿犯罪所得並滿足其奢靡生活。

檢察官承辦本案後,即於一一四年七月十一日指揮警方於被告再度要求被害人交付款項時,在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某處當場逮捕被告,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另指揮警方於宜蘭縣宜蘭市、新北市土城區之被告住居所處實施搜索,共扣得市價高達八百萬元之麥拉倫跑車一輛、特斯拉電動車一輛、現金二百八十萬餘元、百達斐麗名錶一只、名牌愛馬仕花瓶一個及一兩黃金金塊五條等財物。本署檢察官並就其中之麥拉倫跑車、特斯拉電動車、黃金金塊五條等高價財物進行偵查中變價拍賣,並委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拍賣,其中黃金金塊已於一一四年十一月四日以七十八萬八千五百元售出,車輛部分擇期再為拍賣,藉此澈底剝奪被告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