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綜合報導
李姓女子今年一月間協助林姓男友照顧六歲大男童,卻以鐵製棒球棍毆打、美工刀割傷,還拉扯頭髮等方式凌虐男童,造成男童全身有多處傷勢,案經中檢偵辦後,昨天依違反兒少法將她起訴。
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起訴書指出,林姓男子育有一名六歲男童,女友李姓女子於民國一一三年十月至一一四年一月間協助林男照顧男童。
李女於一一四年一月十五日下午,在住處使用鐵製棒球棍,毆打男童右腳腳背、手背、肩膀,還以美工刀割傷男童左手手臂、以拳頭毆打眼睛,更接續拉扯男童頭髮等方式施以凌虐。
待林男發現男童全身是傷就醫,經診斷受有頭部、下背挫傷、右腳挫傷伴隨腫脹,與雙眼黑眼圈以及左眼周瘀傷、左眼結膜下出血、右眼瘀傷等傷害,並向警方報案。
李女到案後,雖坦承曾毆打男童臉頰至瘀青,並曾持不求人按摩器具打過下背、腳背,但否認毆打頭部,並辯稱被害人眼睛瘀青等傷勢,是對方不小心跌倒撞到桌角,頭髮稀疏是因不洗澡導致掉頭髮等。
全案經檢方偵辦後,依據證人證詞、診斷證明、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調查報告等證據,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傷害等罪嫌將李女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