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結「台版柬埔寨」詐團收賄洩密 北市警前所長判13年8月定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前北市警派出所所長葉育忻涉嫌勾結「台版柬埔寨」詐騙集團首腦杜承哲,除洩漏警方查緝行動與個資外,更收受現金、賓士車及泰達幣等賄賂折合超過五百萬元,甚至偽造法院交保單。高院依貪汙等罪判計十三年八月徒刑。最高法院於二十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葉育忻自民國一0九年十一月起擔任寧夏路派出所所長,因而結識詐欺集團主嫌綽號「藍道」的杜承哲。杜承哲為掌握集團成員個資、通緝狀態及確認是否有警方介入偵辦,自一一一年三月起至一一二年四月十日間,頻繁委託葉育忻代為查詢。葉育忻不僅利用警用帳號登入平台查詢,甚至佯稱辦案需要委由不知情同仁代查,再將獲取的機密資料洩漏給杜承哲。

調查顯示,杜承哲前後交付現金約新台幣兩百萬元,並購買一輛價值兩百二十萬元的賓士轎車贈予葉育忻。此外,杜承哲於一一一年底至一一二年四月間,將三萬三千五百零四顆泰達幣匯入葉育忻指定的劉姓女友人虛擬錢包,隨後兌換為新台幣約一百零九萬元匯入劉女帳戶。

除洩密與收賄外,葉育忻更涉及偽造公文書,竟在派出所辦公室內利用電腦製作一張不實的「黃姓民眾涉嫌詐欺取財罪」之「台灣士林地方法院交保單」,並透過Telegram通訊軟體將偽造圖檔傳送給杜承哲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