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灣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為爭取跨性別者「免術換證」權益,不滿內政部長期延用民國九十七年函釋,強制變更性別登記須摘除性器官,於一日上午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內政部長劉世芳瀆職。祁家威指出,監察院已指正該規定侵害人權,但內政部僅被要求檢討而未積極修正,因此決定透過司法途徑促使政府正視。
祁家威受訪時表示,內政部長期引用九十七年的行政命令,規定跨性別者若要變更性別登記,必須提供兩張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及摘除性器官的手術證明。他認為當年國際間尚未普及「免術換證」,該函釋或許無爭議,但隨著國際人權觀念進步,相關規定已不合時宜。
祁家威進一步舉例說明國際趨勢,阿根廷於民國一0一年即開始實施「免術換證」,短短十三年間已有五十個國家跟進;反觀荷蘭雖早於民國九十年實現同婚合法化,至今二十五年全球僅約四十國通過同婚。他分析指出,由此可見推動「免術換證」在國際上的難度甚至低於同婚合法化。他強調,目前全球三十七個可換證的同婚合法國家中,扣除台灣,其餘三十六國皆已實施免術換證。
針對提告動機,祁家威表示,監察院雖於民國一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通過監委紀惠容的調查報告,指內政部規範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及國際公約,嚴重侵害人民身體權與健康權,但最終僅建議「檢討改進」而非提出糾正案。他批評這是不痛不癢的結局,認為內政部若持續消極應對,「裝睡是叫不醒的」,公務員該做而不做即構成瀆職,因此不得不訴諸法律。
祁家威也提及近期發生的一起憾事,一名十三歲青少年因性別氣質遭受家庭、學校及社會排擠霸凌而輕生。他痛陳政府應對跨性別者更友善,給予換證權利並不會對社會造成危害,希望能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對於祁家威行動,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也發布聲明聲援,期待行政院與內政部能遵照監察院調查結論,盡速廢除強制手術要件,歸還跨性別公民完整的身體與性別自主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