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技佐又被追出賣照犯行 檢方偵結起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前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技佐宋立恒涉在任職期間,收受代辦業者匯款,違法發照給民眾,檢方陸續偵結起訴,其中涉犯貪汙、偽造文書判刑確定部分,台中高分院定應執行刑十一年,檢方持續追查,又追出宋在一0五年至一0九年間,涉以每張遊艇駕照八千元代價,賣照給十六人,不法獲利十二萬八千元,二日再依貪汙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宋姓男子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擔任技佐,負責遊艇及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核發、換發、補發的監理等業務,宋涉在一0五年至一0九年間,涉以每張遊艇駕照八千元的代價,登入海運技術人員管理系統(MTnet),登載不實的駕駛執照核發或換發資訊,盜用「交通部」或「交通部航港局」鋼印章,在駕駛執照紙本上蓋用印戳,偽造駕照。

宋男涉替十六人偽造駕照,不法牟利十二萬八千元,宋涉犯公務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故意犯偽造特種文書罪,一行為觸犯上開數罪名,為想像競合犯,請從一重論公務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論處,一共有十六次犯行,行為互異,應予分論併罰。

另外涉嫌買照的十六位民眾,涉犯非公務員對公務員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共同犯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