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二十一歲彭姓女子二十一日下午搭乘高鐵列車,在台南高鐵站報警表示列車會爆炸,警方會同高鐵人員進行全車安檢未發現,彭女被警方逮捕並經台南地檢署複訊,檢察官命三萬元交保。
台南地檢署指出,彭女於二十一日下午搭乘高鐵南下833車次列車,在台南高鐵站報警表示列車會爆炸,經警方會同高鐵人員詳細檢查列車,並未發現爆裂物或可疑跡證,警方以涉犯刑法第一五一條恐嚇危害公眾安全罪嫌現行犯逮捕被告,並通報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協助。
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將彭女移送台南地檢署,檢察官二十二日凌晨訊問彭女後,認尚有詳予調查必要,命被告具保三萬元,責付家屬,並命被告應於每週二向所在地警察局派出所報到。
台南地檢署已奉台灣高等檢察署指示成立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全面強化預警、通報與即時應處,全力維護社會秩序與民眾安全,呼籲民眾面對消息來源,應理性、審慎看待,提高警覺但勿過度恐慌與臆測,避免散布或轉傳未經查證訊息,以免觸法及引發公眾安全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