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逃兵靠詐騙洗錢維生判刑三月!屏檢不服提起上訴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震驚社會的隨機殺人兇嫌張文,傳聞故意酒駕遭淘除志願役,並涉妨害兵役被通緝!屏東地檢署針對一名涉嫌逃兵被判刑三個月的陳姓男子,提起上訴並建請做適當合法判決。

屏東地檢署指出,這名陳姓男子於民國一一三年四月九日入伍服役的現役軍人,擔任陸軍機械化第三三三旅聯兵三營戰支連二兵;陳男於一一三年七月十九日晚間六時許休假離營,原應於二十一日晚間九時許收假前歸營。

陳男竟逾假不歸,脫離部隊掌握,棄役潛逃在外而未再回營,逃兵期間蝸居各飯店、汽車旅館,加入詐騙集團恃詐騙、洗錢犯罪維生;經檢方發布通緝,一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在臺南市中西區被警方查獲。

屏東檢方認為,陳男並非單純逾假未歸,而是惡意離去職役,係犯陸海空軍刑法的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罪嫌;同時考量陳男的刑案紀錄,顯示其對法治觀念薄弱,原審量刑未能體現對累犯之加重評價,亦屬違誤。

陳男以逃兵為手段,以再犯他罪為目的之生活型態,原審判決均未能將此等量刑加重因子納入考量,致量刑結果未能反映其社會危害性。

屏東地檢署強調,法院僅量處陳男三月徒刑,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一千元則算一日;經審慎研酌後,認量刑部分未詳酌個案情節,為維護軍紀尊嚴、嚇阻潛在犯罪及實現司法正義,因此依法提起上訴,請為適當合法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