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信任盜賣2千萬房產 新北六連霸前里長遭起訴求重刑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區五順里一名曾獲特優里長楷模、連任六屆的前里長洪嘉仁,被控於一一一年間,利用一名年長體弱里民的信任,以詐術盜賣其名下市值約新台幣二千萬元的房產。新北地檢署於二十六日偵查終結,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三人以上詐欺取財、偽造文書及洗錢等罪嫌,起訴洪嘉仁及其周姓友人、徐姓女友等三人,另名吳姓買家則被依故買贓物罪起訴。檢方痛批洪男所為惡劣至極,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調查指出,本案被害人是一名七十四歲龔姓婦人,因長期洗腎,行動能力與視力均不佳。民國一一一年五月間,她因名下位於三重區的兩筆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遺失,基於信任,向時任里長洪嘉仁求助,委託其代為申請補發權狀。未料洪嘉仁竟心生歹念,先以辦理需要為由,帶被害人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多張印鑑證明,並趁機竊取其印鑑章。其後,洪男在補發權狀的委任文件中,夾雜「房地出售同意書」、「房屋使用協議書」及「租賃契約」等文件,利用被害人視力不佳、未能細察,誘使其一併簽名。

取得簽名文件後,洪嘉仁於一一一年十一月間,將文件盜蓋被害人印鑑,交給周姓友人。周男隨即佯以買賣名義,將被害人的兩處房產過戶至自己名下,隨後再以遠低於市價的九百三十萬元,出售給明知產權來源有問題的吳姓男子。該房產市值估計約為二千萬元,價差超過千萬。為掩飾犯罪所得,洪嘉仁將賣屋款項與周男分潤後,其餘款項提領現金,存入徐姓女友的多個帳戶中,由徐女購買金融商品,企圖遮斷金流。

全案直至一一三年間,吳姓買主以租期屆滿為由要求被害人搬離,被害人才驚覺房產早已遭盜賣轉手,憤而報警。檢警於一一四年十一月發動兩波搜索,拘提洪嘉仁、周男及徐女到案,洪男與周男目前已遭法院羈押禁見。為防止脫產,檢方已查扣當初遭移轉的兩處房產,並扣押洪嘉仁名下位於嘉義縣的二十二筆土地,以及周男名下位於新北市三重區的三筆土地。

洪嘉仁過去形象良好,不僅是六連霸里長,擁有文史學博士及三個碩士學位,還持有六十四張專業證照,曾被譽為里長界的「學霸」,如今卻涉此重案。新北地檢署於起訴書中嚴詞指責,洪嘉仁身為里長,本應扶助弱勢里民,卻利用被害人甫喪子、長期洗腎、身心狀況欠佳之際,利用職務信任詐取財產,導致被害人面臨流離失所的困境,犯罪手段惡劣,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