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碩士潑油燒死男友 判14年定讞

記者陳金龍、孫曜樟∕綜合報導

台中謝姓女碩士懷疑李姓男友感情不忠,去年四月間朝男友潑灑汽油後點火引燃,造成男友傷重不治。一、二審依殺人罪判謝女十四年徒刑。最高法院日前駁回謝女上訴,全案定讞。

謝女與被害人李男為同居男女朋友,謝女去年四月九日上午在台中市西屯區住處撞見李男與另名女子共同返回,與李男發生口角。謝女懷疑李男感情不忠,取出放在小客車內的塑膠桶裝汽油,對李男頸部以下身體部位潑灑。

李男不願繼續爭執返回住處,謝女又從車內取出打火機,在屋內二樓客廳與樓梯轉角處點燃李男衣物上汽油;李男瞬間全身起火,火勢並延燒至屋內家具等物。李男送醫後,當天下午因大面積燒灼傷和呼吸道吸入性燒灼傷導致併發症死亡。

檢警勘驗現場時,發現屋內牆壁、椅子上均沾黏李男脫落的皮膚,景象慘不忍睹。

台中地檢署偵辦後,依殺人罪將謝女起訴。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後,今年六月間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

謝女認為量刑過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認為,謝女犯後一度避重就輕,否認犯行;但審理時坦承犯行,維持原判決。最高院二十四日駁回謝女上訴定讞。民事賠償部分,台中地院已另案判決謝女須賠償李男的母親五百十七萬餘元。

據了解,李男生前為治安顧慮人口,在本案發生前約一個月、去年三月十二日曾駕駛租賃車在台中市區高速撞死一名停等紅燈的陳姓工程師,當時其留在現場「叼菸」的輕浮態度引發社會議論。他原定於潑油案隔天因另案毒品案發監執行,未料在入獄前夕喪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