譴責5位大法官 表決逕付二讀

在藍白人數優勢下,立院通過譴責判決憲訴法修法違憲的五位大法官謝銘洋、呂太郎、陳忠五、尤伯祥、蔡彩貞案並逕付二讀。圖為國民黨立委在議場內高舉贊成手舉牌。(中央社)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不滿憲法法庭判決憲法訴訟法修法違憲,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二十六日提出譴責案,點名大法官謝銘洋、呂太郎、陳忠五、尤伯祥、蔡彩貞,認為其判決程序與組成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已嚴重衝擊憲政秩序,在藍白陣營人數優勢下,經表決該譴責案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團召集朝野協商。

立法院去年十二月二十日三讀修正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民進黨團隨後聲請暫時處分及釋憲,總統賴清德並於今年一月二十三日公布修正條文。憲法法庭於十二月十九日作出一一四年憲判字第一號判決,認定憲訴法修法程序有明顯重大瑕疵,已達欠缺正當性之程度,牴觸憲法正當立法程序原則,宣告修法違憲。

該判決引發在野黨強烈反彈。國民黨團指出,憲法法庭作成上述判決時,僅五名大法官參與評議,無論依修正前或修正後之憲法訴訟法規定,皆未符合最低參與評議人數之要求,程序上存在重大瑕疵。

國民黨團進一步質疑,憲法法庭以「拒絕參與評議之大法官不計入現有總額」的計算方式,排除其他未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使裁判得以成立,形同由裁判者自行改寫審判權組織成立之前提要件,逾越法律所設的正當程序界線,亦違背憲法增修條文明定十五位大法官合議之制度意旨。

國民黨團表示,在僅有少數大法官參與的情況下,作成影響重大法律制度之憲法判決,甚至介入立法程序自主權,已對權力分立及憲政秩序造成嚴重衝擊。黨團因此提案,建請立法院會決議,對上述五位大法官因逾越司法權限、侵害立法權及違反程序正義之判決行為,予以嚴厲譴責。

國民黨團並主張,憲法裁判之權威應建立於明確且可預期之程序門檻,若憲法法庭未依法合法組成,自始即不具審判權限,相關判決即屬無效;其後若援引該判決所作之憲法裁判,亦不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