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將發市民5千消費金 

新竹市「因應美國關稅政策振興經濟消費金發放實施計畫」,明年春節前發放新竹市民每人新臺幣五千元消費金。(新竹市政府提供)

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新竹市政府規劃在明年春節前發放新竹市民每人五千元消費金,只要一一四年九月三十日(含當日)前已設籍竹市,且至造冊基準日(一一五年一月九日)連續設籍未遷出之新竹市民都可以領到,預估超過四十五萬人受惠。

竹市府表示、此次採取多元發放方式分別有:一、依現有市府權管社福系統資料重陽敬老禮金匯款名冊發放之長輩(不含未提供轉帳帳戶者)及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保護安置之兒童或少年,直接勾稽後於一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匯入既有帳戶。

二、轄內各區設置發放所,於一一五年一月二十四日星期六上午八時至十六時執行實體現金發放。

三、數位申請於一一五年一月三十日至二月二十八日,透過新竹通APP辦理登記後匯款。

四、各區公所補領,於一一五年三月十日至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工作日上班時間,市民依戶籍所在地前往區公所辦理。

五、有關新生兒(出生日期為一一四年八月一日至一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一一五年一月九日(含當日)前、於竹市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者,由法定代理人之一方依上述方式領取或申請,一一五年一月十日至一一五年九月三十日(含當日)於竹市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者,由符合領取資格之父或母,向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申請,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