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王姓男子於今年三月間目睹母親上了不明轎車,擔心母親遇上詐騙連忙報警並跟追前往,不想母親卻與他人直衝摩鐵,警方前往查處才意外揭穿母親外遇。王父事後也與妻離婚並向與妻有染的吳姓男子提告,吳男辯稱上摩鐵是為了聊天,但法官認吳與女方已逾越一般社會交往的正常往來,判處須賠償四十萬。
王姓男子於去年十二月及今年三月間,看到母親搭乘他人轎車前往摩鐵,以為母親是遭詐團誘騙,今年三月通報警方,不料警方前往察看後,稱母親與一名吳姓男子有不正當行為,登時才知不是遭詐,而是與他人外遇。
王男父親指吳男自一一0年起與妻子長期交往,兩人對話內容曖昧露骨,更多次前往汽車旅館,嚴重侵害配偶權,要求吳男須賠償精神撫慰金五十一萬元。
吳男表示,三月間是與王男妻子前往摩鐵,但兩人只是想找一個安靜的地方聊天,兩人並無不當及越矩行為。另也質疑兩人對話紀錄及行車紀錄器影像等證據真實性,取證的過程未經同意已構成妨害秘密及違法取證,不應有證據能力。
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吳男與有夫之婦在晚間共同前往高度私密性的汽車旅館,依社會常人觀念,已不屬於一般社交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