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受託討賭債反被欠債賭客設局強盜 狼牙棒毆打成傷險丟200萬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林姓男子受友人之託向許姓賭客索討賭債,去年中卻遭許男設局約出後,遭許男等四人持狼牙棒等器械,將林毆打全身是傷、耳鼓穿孔,還被繩索捆綁,要求林交付二百萬元,林趁許男等人爭執時,趁隙逃逸,一審判許五年、其餘共犯一年六月至二年二月徒刑,共犯上訴台中高分院後,二審審酌三人已賠償被害人、達成和解,改判緩刑三年。

起訴書指出,許姓男子因上網簽賭欠債,林姓男子受「阿新」委託索討賭債,許男佯稱因遭林男詐騙,找來陳姓男子等三名友人幫忙,前年六月間利用友人向林男聯絡,約好交付欠款的地點後,許男等四人持狼牙棒、鐵條、鐵棍,毆打林男,造成林男頭部、肢體等多處傷勢,耳朵被打到耳鼓穿孔、雙側傳音性聽障。

林男被許男等人限制在該處不得離去,林男還被繩索綑綁手腳,許等人要求林男需拿出二百萬元現金,才能獲釋,林男被許男等人開車押往台中市住處拿錢時,林男趁許男等人爭執時,趁隙逃離。檢方依加重強盜等罪起訴,彰化地院審理時,許男被依強盜未遂罪,判刑五年,其餘涉案人則被依攜帶凶器剝奪他人自由罪,分判一年六月至二年二月徒刑。

陳姓男子等三人向台中高分院提起上訴,二審審酌,陳男、粘男、莊男等三人已各賠償十七萬元,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被害人也同意給予三人輕判、緩刑,因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三人一年四月至二年徒刑,緩刑三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接受法治教育二場,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