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股及興櫃股票 納抵繳擔保品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台灣證券交易所三十一日公告修正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部分條文,開放零股與興櫃股票作為抵繳擔保品,並新增手機簡訊與APP等數位化追繳通知管道,相關制度將於二0二六年三月三十日正式銜接實施。

證交所表示,配合多元抵繳擔保品制度常態化發展,此次修法放寬抵繳標的限制,新增零股及興櫃股票得作為抵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差額之標的。

針對興櫃市場的報價驅動特性,辦法中明確訂定價值計算標準與維持率認定準則,確保在停止買賣、暫停交易或當日無成交紀錄等特殊情事,均有公平透明的計價依據。

同時,為了強化授信風險防禦韌性,修正條文賦予證券商收受抵繳標的之裁量權,要求證券商應訂定具體風險認定標準及最低收受金額。此制度調整除提升投資人資產的運用效率,並兼顧證券商風險控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