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柯文哲巨額交保 男寄信恐嚇火燒法院 7罪判1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三十二歲王姓男子因不滿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去年獲台北地院裁定七千萬元交保金額過高,多次寄發恐嚇電子信至總統府民意信箱,揚言要攜帶燃燒彈前往新北地院及雙北市政府縱火。北院日前審結,依六件恐嚇公眾罪及一件預備放火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可易科罰金

王男去年七月起情緒不穩,除了不滿柯文哲交保案外,也對母親遭投資詐騙百萬元及台美關稅等時局表達憤慨,先後六度向政府機關寄發恐嚇信,內文包括「九月十九日我會夾帶工業酒精通過安檢進到新北地院」、「我要燃燒市府與法院」及「我發現汽油彈味道太重,應使用工業酒精製作燃燒彈」等。甚至要請法院「喝雞尾酒」,並聲稱在殺人前會先砸爛法院。

專案小組偵查發現,王男不僅在信中預告犯案日期,更實際著手準備作案工具。去年九月十八日三峽分局鶯歌分駐所員警持搜索票前往王男住處搜索,起獲工業酒精三瓶及一組已製作完成的自製計時裝置備,將其逮捕並聲請羈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