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針對台中榮總被指放任無照醫材廠商執刀,15日是繳交報告期限,衛福部表示,初步了解有醫師讓廠商進手術室卻未報備,最高可罰50萬元;另,將在半年內制定非醫事人員進手術室指引。
台中榮民總醫院遭指出,有多名醫師放任無照醫療器材廠商進入手術室執行手術。台中市衛生局派員前往稽查並彙整相關情資,移請台中地檢署偵辦,檢方在8日依醫師法分「他」字案交由檢察官調查釐清。此外,衛福部要求中榮一週內提出報告,期限至1月15日。
對此,衛福部醫事司長劉越萍15日表示,院方表示會在下班前踩線把報告送達,目前院長口頭報告初步內容,坦承其中有一名醫師違規,放廠商進手術室,卻未完成相關登記報備,但院方仍強調沒有由廠商操刀的情形。
劉越萍指出,若院方所述屬實,雖不涉及「醫師法」的密醫行為,但仍涉及違反「醫療法」中有關醫院管理的問題,可開罰新台幣5萬以上、50萬以下罰鍰,並可連續處罰。待院方報告送達後,就會審視內容、邀集專家前往實地輔導訪查。
此外,劉越萍說,衛福部將擬定手術室的相關指引,預計在6個月內制定完成,卡在農曆春節及寒假,邀集專家不易,且如何管理也要討論。舉例而言,有醫院建議透過顏色進行管理,例如用手術服顏色區分;指引中希望能提供醫院用更聰明的方法自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