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近期有民眾反映,收到縣市政府要求繳回溢領的租金補貼公文,內政部國土署回應,租金補貼自去年起,由地方政府負責受理申請及溢領審查確認,去年六都溢領件數約二點一萬件,未來將請地方政府核實資料。國土署表示,被要求繳回溢領者,可循機制分期付款。
國土管理署十六日透過新聞稿指出,租金補貼租補資格認定包含所租賃住宅是否屬合法住宅, 除民國一一一年至一一三年由中央主政外,自去年起已回歸地方負責受理申請及溢領審查確認。
國土署說,以六都為例,去年核定案件約七十四萬件、溢領件數約二點一萬件,溢領件數依序為新北市五千零四十三件、桃園市四千八百二十六件、高雄市三千三百七十五件、台北市三千一百二十四件、台南市兩千四百零九件、台中市兩千三百一十件,溢領數占整體核定案件比例約百分之二點八。
國土署表示,未來將持續請地方政府核實相關資料,確保補貼作業正確無誤,避免後續爭端,而民眾如需要協議分期或延長返還期限,可循協議機制,以分期付款方式繳還。
國土署指出,租金補貼政策推動至今,總核定約一百九十七點三萬件,其中約有二點五萬件尚未返還溢領款。分析溢領原因,主要以申請人資格及租屋情況異動為最大宗,包括取得自有住宅、租約提前終止、自願放棄補貼、申請人死亡、家庭成員持有自有住宅等因素。
國土署提醒,補貼查核機制有串接戶政、地政及財稅等系統,凡是發現申請人資格有異,會陸續依規定通知並依法追回溢領款項,民眾如申請資格或租屋情況有所改變,請主動通知所在縣市及檢附相關文件,以免影響權益,政府也會強化勾稽查核機制、跨部會資料比對及運用大數據分析等措施,持續精進租金補貼審查作業。